法治面 | 治安管理处罚法怎么改?修订草案征求意见

2023年8月28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草案)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。近日,中国人大网公布修订草案全文,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截止期限为9月30日。

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、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,其针对公民违法情节轻微、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,是国家对个人发动惩戒的重要机制。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,继2012年的修改之后,今年再次迎来大修。

法律界人士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,近年来,我国社会治安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,相关法律工作因此也面临很多新问题,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适应社会新形式的需要。

界面新闻注意到,修订草案扩大了治安管理处罚范围,将近年来新涌现的违法行为如考试作弊、组织领导传销、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;以抢夺方向盘等方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、高空抛物、无人机“黑飞”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修订草案还将违反证人保护措施、采取滋扰纠缠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虐待所监护的幼老病残人员、违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、财产权利,以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等行为增列为妨碍社会管理行为,并对上述行为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。

法律界人士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,修订草案优化完善了违法行为种类、处罚程序和保护对象,近些年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“高考舞弊案”“公交车坠江案”“倒卖个人信息案”等,在修订草案相关条例中都有所体现,回应了公众对打击新兴违法行为的诉求,应该予以认可。同时,在一些行为已经入刑法的情况下,有必要修改与刑法衔接密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。

与此同时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对界面新闻表示,需要注意的是,条例中新增的考试作弊、组织领导传销等一些行为其实已超出了治安管理的范畴,如修订草案第27条规定,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,除了强行带离现场以外,还新增“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”。她指出,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逃票而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,这属于民事纠纷,纳入到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内不妥。

“扩大处罚范围意味着公安机关权力的扩张,对于这种扩张,法律上需要考虑配套相应的约束机制,否则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打击,会伴随滋生权力不受制约的风险。”赵宏对界面新闻说。

行政拘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,属于较严厉的行政处罚。界面新闻注意到,修订草案中有不少违法行为后果的惩罚方式是治安拘留,如修订草案第39条规定,以抢夺方向盘或者拉扯、殴打驾驶人等方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。

赵宏对界面新闻表示,现有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过程中,均面临对被行政拘留当事人权利保障不足的问题。

她指出,与刑罚不同,行政拘留无需经过检察院和法院的层层把关,只由公安机关自主决定。现实执行中,公安机关一旦作出拘留决定,一般马上就会把当事人送到拘留所执行。如果拘留处罚错误,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违法,但此时公安机关已经对其执行完毕,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已经丧失了时效性。

赵宏指出,本次修订草案并未对被行政拘留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问题做出回应,虽然增加了“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”作为治安类案件的听证事项,却依旧未将行政拘留纳入听证范围。“拘留是对他人人身自由的剥夺,是很重的处罚,重大的罚款处罚可以听证,拘留也应该给当事人一个听证机会”,赵宏说。

修订草案第136条规定了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封存制度,明确对违反治安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人,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,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。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管彦杰此前对新华社表示,修订草案增加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等人权保障措施,防止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,尽量避免这些未成年人将来在考试、升学、就业、生活等方面受到影响。

赵宏表示,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是必要的,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违法标签对个人未来生活的影响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仍旧允许“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攸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”,即违法记录并非彻底消除。

实际上,赵宏认为,不管对于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来说,违法记录终身制并不妥,“违法不代表犯罪,一些人或因为一时的犯错而背负终生违法记录,这对其不同阶段的升学就业会产生很大影响”。她认为,在违法处罚范围扩大化的趋势下,违法记录终身制不妥,可适时考虑取消。

界面新闻注意到,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,引发争议的条款还包括第34条。此条规定目的在于打击有损英烈和民族感情的违法行为,所列举的应罚事项包括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、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、标志的;制作、传播、宣扬、散布有损中华民族感情、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等。

根据该条规定,此类行为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同时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
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乐渭对界面新闻表示,法律条规用词要求尽可能明确精准、有操作性,但此次修订草案第34条法规的措辞并不明确,容易加大公权力机关的自由裁量权。

作者: 吕雅萱 0 view

评论一下

你的邮箱不会被公开